凡在我省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的实际工作者或理论工作者以及研究人员的教育创新成果,单位或个人都可直接向广东省中小学创新成果评奖办公室提出申请。成果申报的内容涵盖综改、德育、语文(中语、小语)、生物、数学(中数、小数)、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美术、音乐、体育、幼教、电教、心理16个学科。我们始终坚持以科学性、创新性和实效性为评选标准,聘请中小学优秀教师、教研室专业人士、高校教育专家等,经过专业评委、综合评委、定评评委三轮评选,最终评选出特、一、二、三等奖,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奖原则。
1、2023年申报日期为7月1日至7月31日,逾期可参加下一年度的评奖。
2、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文件资料和学校的一般工作经验总结,均不属本奖项评奖范围。
3、已申报过该奖项的项目,无论之前获奖与否,如无新的创意,均不再予以评选。
4、提交申报项目实验报告及有关材料,并尽量做到既要有定性分析,又有科学测量数据和典型事例。反映申报成果的有关附件、图纸、实物(照片)、教具等都需要有原理、构造和在教学中使用效果的说明。
5、项目申报人与主持人应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