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我省从事幼儿园、中小学和职业教育的实际工作者或理论工作者以及研究人员的教育创新成果,单位或个人都可直接向广东省教育创新成果评奖办公室提出申请。成果申报的内容涵盖幼儿园、中小学教育的综改、德育、语文(中语、小语)、生物、数学(中数、小数)、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美术、音乐、体育、幼教、电教、心理等16个学科,以及职业教育的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轻工纺织、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新闻传播、教育与体育、公安与司法、公共管理与服务、水利、其他新兴交叉领域等19个专业大类。我们始终坚持以科学性、创新性和实效性为评选标准,聘请优秀教师、教研专家、高校教授等,经过专业评委、综合评委、定评评委三轮评选,最终评选出特、一、二、三等奖,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奖原则。
1、2026年申报日期为6月20日至7月31日,逾期可参加下一年度的评奖。
2、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文件资料和学校的一般工作经验总结,均不属本奖项评奖范围。
3、已申报过该奖项的项目,无论之前获奖与否,如无新的创意,均不再予以评选。
4、提交申报项目实验报告及有关材料,并尽量做到既要有定性分析,又有科学测量数据和典型事例。反映申报成果的有关附件、图纸、实物(照片)、教具等都需要有原理、构造和在教学中使用效果的说明。
5、项目申报人与主持人应为同一人。